毋庸置疑,以在线购物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模式正在悄悄的改变我们的生活。坐在电脑面前动一动鼠标就能买到自己喜欢的物品,这个听起来十分美妙的事实正在吸引着大批的宅男宅女加入其中。霎时间,国内电子商务产业繁花似锦,看起来非常的美好。 目前大家主要接触到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有C2C和B2C两种模式。前者即Customer to Customer,以淘宝网为代表;而后者则是以拍拍网,卓越网为代表的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相比之下C2C更像是一个跳蚤市场,以其灵活,廉价和巨大的商品数量等特征占住了国内电子商务产业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但是,C2C平台同时具有明显的缺点,最突出的莫过于信任危机了。 由于C2C模式是由运营商(例如淘宝,拍拍等)提供一个平台,所有的交易活动都是基于Customer之间的。在消费者不能切身的感受到商品的在线交易中,买卖双方信用状况和信息来源是不对称的,可以说消费者最终的决定(买与不买)都是基于商家对商品的描述和商家的“信誉值”来判断的。可以看出消费者对商家信任度的来源完全是一种主观性的,即首先有了对商家对商品描述的信任和对商家“信誉值”的信任,然后才有了对商家在与自己交易过程中的行为的信任,最终才达成交易。所以说,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是达成这场交易的主要原因,而对于商家来说,这种信任完全是一种不可控因素,即取决与商家个人品行与职业道德以及交易平台的约束能力。 目前国内的主要C2C都以“信誉值”来评定商家的可信任度。以淘宝为例,达成交易之后,消费者可以给商家一个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这个累加的评价值可以作为消费者判断商家信任度的标准。这个评定标准的确对C2C中的交易作出了很大的规范,也成为消费者判断商家信任度的最主要标准。 但是,C2C运营商提供的毕竟只是一个平台,在传统交易中都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到了网上真的可以就此改变弱势地位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先不说这个平台所提供的信用体系的威慑力在哪里?光是前不久的315央视曝光通过淘宝网售涉嫌严重欺诈产品,再到“淘宝刷信誉”成为一种职业,再到几天前在twitter有网友发现的号称“全淘宝销售额最小的超级三皇冠店”(围观地址 ,开店3天,一天一皇冠,叹为观止),C2C正在遭遇一场严重的信任危机。 当然,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发展趋势的情形是不会改变的,C2C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电子商务模式,其发展对电子商务未来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而C2C的当务之急是找回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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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 七月 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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